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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清理核查工作总结

全员人口信息清理核查工作总结集合

时间:2024-02-17 作者:研究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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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人口信息清理核查工作总结集合【篇1】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抓核心,加强管理创新。依托集中整治夜、流管之星评选、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等举措取实效,全力助推实现平安**“十三连创、金鼎升星”。

一是瞄定整体目标,深化部署。将“全市前三,勇争第一”作为全年总目标,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问题,查找短板,制定对策。以流管工作推进群为平台,区领导亲自督查指导,下达重要指示精神;以实地督战为手段,分管领导赴各街道开展基层调研和业务指导等20余次,现场解决问题50余个。

二是出台系列方案,健全机制。先后出台《**区流管工作“决战一季度、誓夺开门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区流管工作“决战二季度、誓夺半年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网格,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基础管理常抓长管;出台“流管之星”评选方案,施行评优奖励机制,充分激励流管铁军积极性;深化局班子成员联系街道制度,每周实地督促指导1次以上,及时出谋划策解决问题。

三是实施专项行动,全速推进。先后7次召开所长会议、班组长会议,及时掌握动态,确保工作高效运转、全速推进。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夜行动、突出抓好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和信息采集薄弱区域核查采集,累计排查出租房屋25504间次、用工单位914家次,出租房消防排查率81.39%、二维码绑定率98.78%、消灰率99.26%;结合开学节点,开展全区中小学在读学生专项登记周,高效完成就读学生及其家长信息落地登记29126条。

四是深化部门联动,巩固实效。召开流管、公安联席工作会议,实行无缝对接、挂图作战;依托教育系统中小学生信息库,及时获取在我区学生及其家长信息;依托住建部门108家工地虹膜系统实行流动人口智能化管理;依托医疗卫生系统,有效筛选核查健康证办理人员近5000人,完成落地登记;依托房管部门流动人口自购房信息,精准上门登记。

(二)坚持抓关键,促进服务优化。创新积分制落地、居住证全覆盖项目,坚持服务为本。

一是常抓宣传工作。开展新**人平安返乡、积分制入学与配租、流动人口“三服务”系列、民工子弟学校暑期安全警示教育、新**人技能培训就业平台、防风险保平安迎**等主题宣传活动,提升流动人口生活质量和安全意识。

二是严抓积分制管理。今年是积分制实施第一年,联合区教育局、区住建局等部门,挖掘服务资源,同时依托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介,全方位、全领域开展积分制宣传工作。截至目前,我区积分制入学申请人数达706人。

三是狠抓信访工作落实。根据“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协调各街道流管所限期办理信访件,以“动态关注、预防为先、沟通交流、及时解决”走在前,确保不发生越级访、重复访。上半年共处理信访投诉案件18起,全部办结。

四是大抓电子居住证申领。根据《**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排名赋分办法》,进行细化、量化管理,有序推进电子证件申领工作。截止6月底,全区实体居住证申领2295件,电子居住证申领***件,电子登记凭证申领***件,遥遥领先于其他县(市)区。

(三)坚持抓党建,促进凝心聚力。

一是营造理论学习氛围。年初制定局机关党员干部学习计划,明确必读书目和选读书目。实行学习日制度,内容包括各级重要会议精神、主要领导讲话、流管工作先进经验等,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和党纪党规学习,注重发挥典型引导和教育示范作用,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和理论素养及廉政意识。

二是创造党建活动阵地。以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开展“弘扬雷锋精神,争做志愿先锋”、以“重温红色记忆 追寻红色足迹”为主题的亭旁学习、“不忘初心强党性、牢记使命抓落实”、志愿服务进“文化礼堂”和“契约化”共驻共建等活动,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们将在立足现有做法的基础上,切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全力打造管理试点。以“五率”百分百为目标,做实登记数、做精准确率;完善“三自一平台”试点工作,全速推进“企业版”、“房东版”使用,实现示范村、示范企业自主申报、自主登记、自主管理百分百落实。

(二)全面落实网格责任。持续深化网格化责任制,合理安排落实村居(社区)、中小学校、建筑工地、用工单位等责任人员,通过月考核、专项行动暗访抽检等形式,施行网格点位责任倒逼机制,确保基础工作实效。

(三)全域推进提质工程。持续深化专项行动,以季度实施办法为基准,集中整治夜、企业推广月、建筑工地整治月等行动为手段,确保基础工作稳步推进;持续强化警专协作,对违反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的业主和房东加大处罚打击力度,切实做到“发现一起,从严处罚一起,教育引导一批”。

(四)全心开展服务项目。筹建“新**人驿站”,为广大新**人提供一站式服务。策划开展预防艾滋病、《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12.4法治教育”等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做好积分制管理工作,跟踪后续开展情况,做到积分制信访案件零投诉;继续做好实体居住证、电子居住证、电子登记凭证推广工作。

全员人口信息清理核查工作总结集合【篇2】

一、落实措施,明确目标

由乡综治办、计生办、派出所、管理创新办及劳保所等机构齐抓共管,落实各项管理与服务措施,实现既定工作目标。对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主要措施有法制宣传、计生事项、义务教育、劳动权益保障、新农合参保、养老保险、就业引导、出入人口登记等,实现了全年无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流动人口《遵纪守法责任书》签订率达90%以上,登记率95%以上,其中流入人口登记率100%,暂住人口办证率100%,育龄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率99%,出租房屋登记管理率100%。

二、管服并重,多措并举

1、以乡综治工作中心为依托,将各相关部门涉及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职能纳入一体化,开展“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对流动人口落实义务教育、法制宣传、计生、卫生保健服务,对流出人口签订《遵纪守法责任书》,属育龄人口的婚育管理服务率100%,村委会对流出人口每个人至少半年具体联系一次(电话、见面等形式)。

2、对流出人口中发生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事故提供无偿的维权服务;对流动人口家中留守老弱残幼人员,提供关怀救助服务,及时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其基本生产、生活、教育需要。

3、在夏、秋两季开展流动人口集中管理与服务活动。以村为单位,到本乡或本村流出人口相对集中流入地开展集中管理服务活动,主要内容:计生管理与服务措施上门落实,计生信息采集、合法权益维权指导服务、送法集中宣传、家乡形势宣讲、回乡创业导向服务等。

三、保障有力,不断改进

一是乡党委政府设立由副书记、政协联络主任为组长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组,抽调公安、司法行政、计生等部门负责人为组成人员,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力量,落实热情高、责任心强的同专具体办事。

二是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部门职责、兑现奖惩措施,保障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虽然一年来我乡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在实践中我们也认识到一些疑点和不足,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差距。

比如流动人口返乡参加孕环检,有时因乡计生服务所人员短缺难以保证双休日每天有人值班,致使返乡育龄妇女的一部分人反映要跑2次以上才能做个孕环检;又比如有少数流动人口到外地务工经商后,在家乡政府经常性联络不够,主要反映是乡政府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因是抽调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不能保证每天有人日常办公。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拟在今后充实有关部门力量,确保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需求得到更高程度的满足,不断推进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年度我乡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计划如下:

一、管理与服务目标

对流动人口落实法制宣传、维权服务、计划生育、证件办理、义务教育等工作措施,实现流动人口管理有序、服务全面,无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无流动人口漏管漏服的目标。(①流出人口《遵纪守法责任书》签订率达90%以上,登记率100%;②育龄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率100%;③流入人口登记、办证率100%以上;④出租房屋登记管理率100%)。

二、管理与服务措施

1、以乡综治工作中心为依托,将各相关部门涉及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职能纳入一体化,开展“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对流入人口落实义务教育、法制宣传、计生、卫生保健服务,对流出人口签订《遵纪守法责任书》,属育龄人口的婚育管理服务率100%,村委会对流出人口每个人至少半年具体联系一次(电话、见面等形式)。

2、对流出人口中发生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事故提供无偿的维权服务;对流出人口家中留守老弱残幼人员,提供关怀救助服务,及时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其基本生产、生活、教育需要。

3、在夏、秋两季开展流出人口集中管理与服务活动。以村为单位,到本乡或本村流出人口相对集中流入地开展集中管理服务活动,主要内容:计生管理与服务措施上门落实,计生信息采集、合法权益维权指导服务、送法集中宣传、家乡形势宣讲、回乡创业导向服务等。

4、每月开展一次流入人口排查摸底工作,把新落户企业、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作为重点,做到人人见面、逐一核查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明等,坚决不遗不漏、无隐患。

三、管理与服务保障

乡成立以分管书记为组长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领导组,在乡综治工作中心设立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牵头领办,领导组及办公室的设立和人员落实为管理与服务工作提供组织力量保障。为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制定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管理细则,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全员人口信息清理核查工作总结集合【篇3】

根据《金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属地责任

充分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全科网格服务体系在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监管、主体履职”的原则,将出租房屋智能化管理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目标任务纳入各镇乡街道的“平安乡镇”考核之中,确保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率、准确率均达到98%以上。

(一)各镇乡街道要全面承担起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属地责任,按规定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建立并落实居住房屋出租监督管理的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居住房屋基本信息的排查、收集和报送制度,协调处理居住房屋租赁纠纷,组织排查居住房屋租赁中的各种安全隐患。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工作能够落到实处、长效运作。

(二)市公安局要充分依托科技赋能和大数据应用,将未在法定时间内主动申报登记的流动人口信息通过“基层治理四平台”即时推送至村居(社区)、全科网格“一长一专多员”。

(三)鼓励村居(社区)、全科网格“一长一专多员”全面承担起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直接管理责任,在所属地镇乡街道和公安、住建、卫健、消防救援大队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信息登记和服务管理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

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压实出租房主、物业、企业法人等流动人口管理法律责任、主动申报的主体责任。

(一)各镇乡街道要负责与属地内所有出租房屋、用工单位签订治安责任书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其“看好自己的房,管好自己的人”。要积极走访各类行业协会、自治组织,争取各行业的参与和支持,有效破解娱乐场所、建筑工地、家政服务、公共服务等领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发现、难登记”问题。

(二)鼓励村居(社区)不断强化“党建+网格”建设,选派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的村居(社区)党员、志愿者充实网格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流动人口有序有效管理。

(三)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其聘用的流动人口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流动人口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同时告知新聘用人员需主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申报;房屋出租人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租赁关系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承租人信息报送公安机关或者告知物业服务单位,同时告知承租人主动申报居住登记;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将出租人告知的或者在物业管理服务中知悉的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信息,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安机关;从事房屋租赁、职业介绍的中介机构应当自介绍成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雇主、受雇流动人口的信息报送公安机关。

三、强化监管责任

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全面筑牢基层基础防控网。

(一)市公安局要充分发挥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公安社区民警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牵头做好对各镇乡街道全科网格“一长一专多员”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等业务工作的指导;要及时提供法律支撑保障,对未依法履行登记申报义务的出租房主、企业法人、流动人口和涉及居住房屋出租的刑事犯罪和治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消防救援大队对各镇乡街道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居住出租房涉及消防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居住房屋的使用安全、租赁合同备案、房地产经纪、物业监管等工作。指导督促项目工地等用工单位做好流动人口申报、注销登记工作,并及时将流动人口相关信息流转到属地镇乡街道。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职权范围内利用居住房屋进行违法经营的行为。根据行业管理的职责,及时排查居住在经营地(门店)的员工情况,配合村居(社区)做好管理服务、记录好民情档案。

(五)市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四、发挥科技赋能

各镇乡街道要加大宣传攻势,积极推动各村居(社区)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排查登记、自主申报等工作纳入社区公约、村规民约,充分发挥自律规范作用。要加强宣传提升出租房主、物业、企业法人、流动人口自主申报意识,便捷申报途径,充分利用“浙里办”、东阳公安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申报、企业远程申报等科技手段,多途径提升流动人口自主申报登记比例。通过科技赋能,大数据应用,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智能化,逐步取消人工采集,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改革红利不断释放,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强化保障力度

各镇乡街道要合理划分网格,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根据社情及工作量,共同协商按“一长一专多员”要求配备相应的全科网格力量。市财政局要全力做好全科网格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工作。

六、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月度、季度、年度考核通报等工作机制,对各镇乡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的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通报基层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整改落实到位,对检查排名靠后、工作不扎实、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要按职责进行责任倒查。各镇乡街道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工作指导和检查,确保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齐抓共管格局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2021年2月27日起施行,本通知施行前我市已出台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全员人口信息清理核查工作总结集合【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有关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切实做好我县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县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检查、指导和考核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由黄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

㈠开展集中清理。由县综治办牵头,组织公安、人口计生、民政、房管、工商、地税、乐里镇派出所等单位,以乐里镇社区为重点,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清理活动(本年度结合户口整顿工作同步进行)。在集中清理期内,县直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其他的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由流动人口服务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开展登记管理。集中清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查。

㈡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推行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依托各级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按照“谁用人、谁采集、谁输入”的原则,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输入工作分解到用人单位及社区、学校、房屋出租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由其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信息。

㈢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及时受理并认真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案(事)件,加大对拐卖拐骗流动人口、强迫流动人口劳动以及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流动残疾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解决侵害流动人口利益的问题,维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

㈣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公安机关将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的人员纳入视线,实施重点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犯罪。建立推广警备协作机制,完善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协查通报制度。结合“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禁毒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流动人口中涉黑涉恶犯罪、带有明显地域特点和职业特点团伙犯罪、流窜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此类犯罪上升势头。 

㈤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为抓手,大力推进“以房管人”。依法全面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落实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相关责任。着力完善日常管理与集中整顿相结合、以日常管理为主的长效工作机制,摸清出租房屋、中小旅馆、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网吧等区域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㈥严格落实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协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用工单位法人、出租户主的管理责任。用工单位和经营业主要及时登记流动就业人员的相关情况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配合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单位内部流动人口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各项制度,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登记、证件发放、信息采集传输和教育培训等日常工作。对不履行相关责任的单位和人员。

㈦严格居住证查验制度。公安、工商、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卫生等相关部门在办理流动人口业务时,应查验流动人口居住证和出租房屋登记备案手续。

㈧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要以加强居住证管理、房屋租赁管理、用工管理为手段,明确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用人、用工者(单位)的责任,实行合同化管理。要积极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街道监督”的流动人口管理新机制。

三、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是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及各乡镇(流动人口服务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要认真研究,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㈡密切协作,提高工作效能。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统一协调,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严格落实责任制,调动工作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㈢开展试点,稳步推进《居住证》发放。在乐里街道选择试点,对年满16周岁、居住30日以上、有固定住所、正当职业、合法收入来源的流动人口,在申报暂住登记后,本人有意愿的,由公安机关或由公安机关通过社区办事处发给《居住证》。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子女就学、住房政策、职业介绍、援助等方面逐步与流入地居民享受平等待遇。

㈣加强宣传,推动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根据《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实施提供保障,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逐步扩大《居住证》的使用功能,宣传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全员人口信息清理核查工作总结集合【篇5】

为加强我县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通过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及时准确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切实解决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地区的治安难点、乱点问题,为流动人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县社会稳定。进一步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和突出的治安问题,有效扭转治安混乱局面,对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民政部门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主要负责向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进一步强化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指导社区组织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管理,对出租房屋的管理等工作,使所有的单位,居民,个体商户和外来流动人员都置于社区的有效管理之下,不能出现游离于管理之外的“自由人”和组织,不能出现死角和空白点。

(一)县民政局要负责督促辖区单位做好流动人口的登记工作,并严格按分类建立流动人口台帐,并做到备案可查。

(二)在登记备案流动人口时,同时要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要及时通知县计生部门。

(三)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工作,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四)加强社会组织和队伍建设,加大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投入力度,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切实做好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任务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充分调动广大民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在服务和管理工作中,民政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乡镇民政办要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媒介手段,广泛宣传,充分激发群众支持参与排查整治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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