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难忘的学习生活已经结束,相信你收获了很多。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探讨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吧。你准备好写条据的注意事项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要点,欢迎大家分享交流。
✪ 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
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为教师提供了许多新的传授知识的手段,尤其是计算机辅助教学和多媒体技术在教学中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被誉为“万世师表”的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非常重视师德修养,他本人为培育英才呕心沥血,百折不回,表现出崇高的师德;他精辟的师德理论,是新世纪师德建设的宝贵财富。他在强调教师地位和作用的同时,又中肯地指出“要人敬的必先自敬,重师首位在师之自重”。这“自重”的关键在于教师要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师德修养,他指出“我们深信教师应该以身作则”,“各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修到不愧为人师的地步”。本学期师德修养的学习,使我意识到以下几点:
一、我们必须要忠于党的教育事业。
陶行知先生的一生是热爱教育事业的教师,他怀着“文化为公”“爱满天下”的胸襟甘当骆驼的精神,努力发展人民的教育事业。他拒绝高度,放弃高薪,为普及大众教育过着简朴,甚至困苦的生活,真正做到了“捧着一棵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为人民教育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今天,热爱教育、献身教育事业不仅是教师的传统美德,也是党和国家规定的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家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热爱教育、献身教育是我们教师职业道德的首位要求。
二、我们应关爱自己的所有学生。
陶行知先生认为,爱是一种伟大的力量,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满天下”是他奉行的格言,他以博大的.爱倾注在学生的教育上,哺育了一代又一代新人。现代教育强调以学生为本,教师要以陶行知先生为榜样,关心每一个学生,对学生全面关心,做到既尊重、信任、爱护学生,又坚持严格要求学生。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直接关系到学生性格的形成,,而教师对待遇学生态度的好坏取决于教师道德素质高底。
师爱是师德的灵魂。一个师德高尚的教师心中考虑的只是“爱生”,强调学生的独立人格,始终把学生人格遵严放在第一位。眼中没有“好生”“差生”,课堂提问、批改作业、工作安排等都一视同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使所有学生避免有害健康和不安全的情况。深入了解学生,潜心研究教育的自身规律,选择公正合理的态度、方法教育学生。愿意听取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关于教师教学、管理、行使职权的意见。在学生有意或无意地冲撞、伤害自己,能理智的对待,冷静地分析,正确地解决。
三、我们需诚待家长和同事。
家长与教师都是学生的教育者,共同影响着学生的成长。家长在教育学生的问题上与教师有着平等的关系。一个师德高尚的教师应懂得家长如果能积极参与孩子的教育,学生在校表现可能会更出色。把家长视为自己的伙伴和合作对象。与家长沟通学生的情况,听取家长对教师和学校工作的意见。经常把学生在校的情况(包括学科的学习成绩、技术和能力的发展、学习态度、品行、学习中存在的问题等)定期向家长传达。此外,还通过许多其它方式与家长沟通并争取他们的合作。
一个师德高尚的教师还能心诚地对待领导和同事,力图避免侵犯同事的尊严、影响合作的种种行为。努力客观地对待同行的评价,与同事和睦相处,相互分享快乐、分担忧愁。师德高尚的教师能组成一个紧密的教师团体,才能产生高效益的教学效果,创造良好校园氛围,形成良好的校风。
✪ 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
一、良好的学习习惯是高效率掌握知识的保障。
深刻地理解课本,要注重课前的预习,可以记下不懂的地方,上课时着重注意。在测览教材的总体内容后再细读,充分发挥自己的自学能力,理清哪些内容已经了解,哪些内容有疑问或是看不明白(即找重点、难点)分别标出并记下来。这样既提高了自学能力,又为听课“铺”平了道路,形成期待老师解析的心理定势;这种需求心理定势必将调动起我们的学习热情和高度集中的注意力。
二、课堂上认真听讲:
有一个小方法,就是上课时目光跟着老师移动,可以尽量避免走神。不知道同学们有没有这个感觉:数学书上那些例题,我一看就懂,老师还不是都照着书讲下来,还不如我自己看。事实证明,自以为是的确是不好的习惯。同样的例题,自己看懂与听老师讲懂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效果。因此,数学课上专心听讲是绝对的第一位。
在课上集中100%的注意力,紧跟老师思路。这里我有一个个人认为不错的方法,那就是记随手笔记。这个随手笔记不同于一般的课堂笔记,它记录的不是讲课的内容,而是在听课的过程中自己的感想、体会,一些独到的见解,听课中出现疑难问题和掌握不牢固的知识。而书上有的知识点不需要再记,那是浪费时间。回家以后,在做作业之前我都会先复习,这时的复习我会选择我们的同步课程,有选择的听重点内容,在这个时候复习可以节省时间,提高做作业的效率。这些方法使我基本每天都能挤出时间看一些自己喜欢的课外知识。”
不要做一个被动的信息接受者,要充分调动自己的积极性,紧跟老师讲课的思路,对老师的讲解积极思考。结论由学生自己的观察分析和推理而得,会比先听现成结论的学习效果好。抓住老师讲课的重点。有的同学在听课,往往忽视老师讲课的开头和结尾,这是错误的,开头,往往寥寥数语。但却是全堂讲课的纲。只要抓住这个纲去听课,下面的内容才会眉目清楚。结尾的话虽也不多,但却是对一节课精要的提炼和复习提示。同时还要注意老师反复强调的部分。做好课堂笔记。笔记记忆法,是强化记忆的最佳方法之一。笔记,一份永恒的笔录,可以克服大脑记忆方面的限制。俗语说,好记忆不如烂笔头,因此为了充分理解和消化,必须记笔记。同时做笔记充分调动耳、眼、手、心等器官协同工作可帮助学习。手到:老师讲课时,耳朵边听要边记重点,记笔记时要有所选择,突出重点,既不能把教师课堂上讲的窗帘全部记录,也不能一点不记。对于课文中的重点内容,如重点短语、重点句型的用法等,做笔记是必要的,记笔记有助于学生课后整理复习。这样方便回家、考试前的复习(笔记最好记书上)。记笔记服从听讲,要掌握记录时机,就是在听、看、想、的基础上划出课文的重点,记下讲课的要点、疑问、记解题思路和方法以及自己的感受或有创新思维的见解、课前疑点的答、记小结、记课后思考题的分析。笔记要有重点。记录形式多种多样可以在书上或笔记本上划线(直线、曲线)、圈点、作标记、使用不同颜色的笔(如红色就比较显眼)、记录的格式不同、书写的字体不同,这些都是记笔记的好方法。
三、课后及时复习总结,高效、准确的复习:
所谓“温故而知新”,复习自然也是必不可少,每天将学到的内容巩固一遍,复习也要拿笔。
四、复习管理:
核心是想,查,说。想:就是回想,是在脑子里放电影,回想的过程就是“闭目养神”放电影,回想今天老师讲的内容课程是什么,这是最好的复习方法,四十五分钟的课程完了后,要及时的回想知识,能想起来的部分,就会终身不忘,想不起来的就是要注意或者重头再学了,这叫查漏补缺,漏在哪里,缺在哪里,回想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认的最好的复习方法。查:要找到自己不会的地方,增强记忆。说:也就是复述,五、记笔记:
例如我们的历史书上空隙很多,就不用专门的笔记本,而是直接写在书上;英语要记的新单词较多,所以要准备特殊的笔记本。
六、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学习就是要相信自己,不断地超越他人。”
七、学习要主动,态度决定一切,把学习当作自己的事情。
你为什么要上学?面对这个问题,有多少人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出一个答案,有多少人曾认真思考过?一百个人可能有一百个答案。但是我的答案是:人生要活得精彩,要有理想;为了实现我的理想,我必须有足够的知识和金钱;为了得到足够的知识和金钱,我要提高自己的能力;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我要上学,我要读书。我要实现我的理想!上学并不仅仅是“混日子”“理所当然”那么简单,受教育是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与道路。因此,请自己仔细思考:我为什么要上学?
只有积极主动地学习,才能感受到其中的乐趣,才能对学习越发有兴趣。有了兴趣,效率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得到提高。有的同学基础不好,学习过程中老是有不懂的问题,又羞于向人请教,结果是郁郁寡欢,心不在焉,从何谈起提高学习效率。这时,唯一的方法是,向人请教,不懂的地方一定要弄懂,一点一滴地积累,才能进步。如此,才能逐步地提高效率。
将积极的情感同学习联系起来,防止消极情绪的滋生,可以促进学习。善于控制自己,是学习意志力培养的关键。控制和约束自己的行动,控制不需要的想法和情绪,可以使思想集中到学习上来,这点是尤为重要的。
八、多想:
主要是指养成思考的习惯,学会思考的方法。独立思考是学习必须具备的能力。在学习时,要边听(课)边想,边看(书)边想,边做(题)边想,通过自己积极思考,深刻理解数学知识,归纳总结规律。
九、最后归纳出各种题型及解题方法。
学会总结是数学学习的最高层次。对所学知识系统地小结,具体如下:小结的频率:最好就是每周一次,将本周所学的知识进行系统归纳。小结的内容:可以把识记知识(如概念、公式等)系统化,也可以对题型作归纳,并附上自己的解题心得和注意事项等。当然可以参考章末小结。
十、考试后分析考试结果、做出下一步计划、调整自己
还是要引用孔子的一段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是有着深刻内涵的。它揭示了务学与求道的基本关系。
错题本,错题和难题管理:有了错题,难题本就会很好的归纳和总结,考试之前复习就会有目的性了,有了这部分题握在手里就是高分握在手里了,错题管理本,用横隔本,从上往下五部分:
1、原题目;
2、错因;
3、正确的举一反三更进一步查找原因;
4、题型点归纳题型有统计的功能,5、复习的次数,每隔一段时间要复习一下。
现在老师发现一个难题,有的孩子做作业的时候,每次作业都对,但考试都错,问题的原因是电话的问题,互相通晓答案,不动脑子。超过时间不会做了别盲目问别人,要会管理错题,盲点,不放弃错题,难题。
考试管理,丢分统计表要把考试管理起来,什么题型上有问题,要起这样的作业,哪些是审题,哪些是运算出了错误,还是预习头等的重要,用纸把错题抄下来,每隔二十天,可以再做,尤其是考试之前,找出考点。
十一、制定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的学习计划,及时落实。
十二、向老师提问时,老师会将一些类似的知识串联起来,提高学生的跨越理解能力。
十三、对于容易混淆的多音字、形近字,要及时归纳,集中记忆。
文言字词要注意其特有的用法,多归纳实词意义、虚词用法、古今异义、字词活用、特殊句式,形成知识储备。成语要结合相关典籍中的原句或涉及的典故进行记忆,牢记其中关键字的意义,把成语还原到文言语境中去理解,才不会望文生义。往知识本里归纳常见病句、常见标点,掌握相关题型的设题方法,可以知己知彼。
十四、要勤动手,避免纸上谈兵的情况出现。
复习的东西都是以前学过的,一般脑子里都是有印象的。我常常碰到有的同学在复习时,看到这个知识点,觉得真简单;看到那个知识点,认为已经掌握了。于是飞快地跳过去。殊不知许多东西,看似简单,真正运用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有很多细节问题都是你料想不及的,只有在实际做题过程中慢慢体会。而且,熟能生巧,为了达到“快、准、巧”的目标,做一定量的题目是十分必要的。
十五、注意整理
1、学习过程中,把各科课本、作业和资料有规律地放在一起。待用时,一看便知在哪。而有的学生查阅某本书时,东找西翻,不见踪影。时间就在忙碌而焦急的寻找中逝去。我认为,没有条理的学生不会学得很好。
2、要全面回归课本。把书上的概念、性质、公式以及内涵、外延进行整理,归纳形成知识网络。要注意课本上的典型题,特别是一些和规律、方法联系密切的典型题,一定要研究透彻。
3、全面查缺补漏,通过复习以往做过的题,整理出错题集,阅读这些以往做过的题,对自己薄弱知识点加深认识,进行再纠错。以往做错的题,表明在这方面比较薄弱,这段时间应该集中看一下,加深印象,避免高考时犯同样的错误。
✪ 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
自参加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学习以来,从一开始的讨厌到最后的不舍,每一次进入我的工作室,都让我感受颇深......,我有幸走进远程培训学习,聆听专家的讲座,汲取名师的精华,参加互动学习,这样的培训给我带来了全新的教学理念,带来了丰富的精神食粮,通过学习使我对教材教法有了更新更全面的认识。在培训即将结束之时,真的要对本次培训活动说声谢谢,感谢教育部对教师的重视,感谢学校领导给了我这次机会,能参加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纵观本次培训活动安排,既有发人深省、启迪智慧的专题讲座、案例评析、在线讨论互动等培训。经过这段时间的培训学习,受益良多,以下是我的体会和总结:
一、培训让我更新了教学理念
教师是新课改的具体执行者,执行者的意识和素质是很关键的,所以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必须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并自觉进行教学反思,发扬继承优秀的教学传统,更新教学理念和教学思想,努力实践、探索,提高自己的课堂教学水平。在培训中研讨了很多问题,让我反思再不能用老一套的教学方式了,在课堂上教师要更多的引导学生参与教师设计的课堂和问题探究中来了,那么这对教师的要求提高了,在课堂上,你怎样展开探究的问题?你怎样才能让更多的学生有效的参与进来?等等问题都是上课之前教师要想好的,一节课就四十分钟的时间,学生参与课堂的机会多了,老师的讲授时间必然减少,在有限的时间内,怎样让学生把要掌握的知识学熟学透,这也是老师要思索的。
二、培训使我不断进步
在每一次的网上互动交流研讨中,都会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谈体会。每一个话题都会引发学员的热议,每天都有不小的收获。在交流中大家各抒己见,使我有了更宽阔的视野,掌握更高的教学技能。因此研讨交流充实了我,让我获得了进步。我将把自己学到的、感悟到的应用于实践,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工作更加得心应手,使教学效果更上新台阶。
三 、培训中的体会
培训让我懂得了教学要围绕知识的`实用性来进行,课堂上要提高学生的参与度,要充分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精神。在注重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更强调学生的学习过程与方法,增强对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在以后的教学中要把课本的内容化繁为简,化细为粗,这样教师在教学中就有了更广阔的自由度和发挥空间。在课堂教学中要充分发动学生的主动性,新的教学理念更强调在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中实施自主、探究、合作式学习。这种改变要求教师不能再只重视知识的传授,更要肩负起培养人的重任。教师不再是学生的主宰,教师和学生是两个平等的团体,在学生获得知识的过程中,教师只是激励人、引导者,为学生的学习提供支持、帮助、辅导,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特长、潜能,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指导。
四、培训的作用
本次培训,我们班学员间的互动评论交流成为每位培训人员提高自己教学业务水平的一条捷径。在培训过程中,我积极尝试与其他学员之间的交流,在交流过程中,注意到他们是如何处理教学中遇到的种种困惑,以及他们对教材的把握与处理。在培训中,我们不断地交流,真正做到彼此之间的“相长”。这次培训,学员们畅所欲言,提出的许多观点和问题,都是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引起全体学员的一致共鸣的同时,也得到专家们的重视,他们的回答也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对于我们今后的教学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努力创新不断进步
学习是辛苦劳累的,但是让我享受了教育,收获着快乐。通过培训,我的理论和专业教学水平同时得到提升,使我懂得了只有不断地为自己充电,才能适应现代化的教学模式。大家都知道要想给学生一碗水你必须有一桶水,现在的一桶水已经不能满足需求,我们要给孩子们注入源头活水,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总结,不断地反思,及时将自己的经验记录下来。在整理中思考,在行动中研究,这将是我今后所追求的目标。
✪ 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
在这一学期的《财经应用文写作》学习中,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对财经应用文体的概念、特点、作用、结构、写法和要求都有所了解。我的口才、语言能力、胆量都有所提高。我特做此总结:
一、 学习的情况概述。
本学期在老师的悉心教导和自己的学习、实践下,我学到了财经应用写作中所使用的各类反映经济活动内容的文书的通称和写法,例启事、计划书、总结、说明书、聘书、市场调查、预测报告等。既包括财经专业文书,也包括一些同时在其它社会领域或部门广泛使用的文书。了解到了财经应用文的各方面的知识。
二、 学习的成效。
(一) 学会了写报告、请示、说明时一定要弄清楚本单位与所发的单位之间的`关系, 在文中使用相应的语气和措辞,这样才能作到文如其事、恰如其分。否则可能一个细小的疏忽,可能会酿成大错。
(二) 应用文的写作格式和要求各有不同,学会了到网上或在书上找资料时多找几篇对照,找来一些标准范文去看,对照规则去看,多想想为什么这样,最好能理解这样要求的合理性,然后,可以不看规则去写一两篇相同文体的,在对照规则和范文去检查。
(三) 学会了写应用文时一定要注意表述上的`准确性,避免词不达意。
(四) 启事、计划书、总结、说明书、聘书、市场调查、预测报告等写作格式和注意要点都有所了解。
三、 措施和改进。
应用写作时应要有“非我”心态 应用写作要“死板”而不乏“灵活” 应用写作时要有“朴实”文风 应用写作时要注意表述上的准确性 应用文写作要注意遵守约定俗成的格式要求 丰富知识积累,动手多些,坚持不懈,苦练应用写作基本功 既要死记硬背,又要灵活应用 要多上台进行讲述、答辩,提高胆量和语言能力
四、 今后的努力方向。
要多积累关于财经应用文写作方面的知识,多到图书馆进修这一学科的书。坚持不懈,苦练应用写作基本功,要提高应用写作能力。在平时要多写写其它日常应用文,写作实践可以使自己的文章内容准确,语言流畅,符合体式规范。写作基础知识是构成一篇文章的首要条件,所以只有掌握了写作基础知识,才能更好的学习财经应用文,所以我要在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下苦功。在应用文的写作我一定要做到:条理清楚、思路清晰、行文顺畅、用词准确等。
✪ 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
一、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三、利用歧义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4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现金3000元,20xx年8月17日”。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3000元。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
四、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五、财物不分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六、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七、两用借条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八、借条不写息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借条是凭证,打条收条应谨慎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二是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 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
1、准确书写姓名
出具借条时一般借款人会署名,这是常识,但是有些人有学名(大名)、乳名(小名)、字、号、绰号,还有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借条作为表明双方借贷关系的法律文件,署名应当准确、规范、严谨,严格按照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签署。作为出借人对借款人的署名应当高度重视,一般稳妥的做法是要求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按照身份证上的名字署名,并附上身份证号码。可能有些人觉得这个建议小题大做,但真正发生争议时可以省却不少麻烦。本人曾代理一个案件,借款人的名字为同音字,读音相同用字不一样,借款人后来否认自己有这笔借款,也否认借条上的借款人就是自己,最后只能提起笔迹鉴定,费了不少的功夫。同理,借条上对出借人的名字也应当准确,本人代理的一个借贷案件,由于借条上出借人的名字为同音字,法院立案庭不予立案,最后只好到派出所户籍室,要求出具证明为同一个人,但派出所不清楚情况,不同意出具证明,要求到居委会开证明再到派出所盖章,绕了许多圈子,才把案子立上。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由夫妻两人共同署名,以做到有备无患。有些人在经济状况恶化后会利用假离婚来逃避债务,其配偶往往以不清楚借款情况、该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不认可欠债。
2、明确约定利息
个人借贷一般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有些人碍于情面,对借款是否计算利息含糊其辞,为今后纠纷埋下了隐患。俗话说亲兄弟,明算帐,在金钱往来上亲朋好友之间更应当明明白白,这样反而更有利于长久保持情谊。因此,借贷时应当明确借款有偿无偿,有偿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是月息还是年息,利息是同本金一起支付还是提前分段支付。这些情况都要在借条上约定清楚明确,才能避免以后发生纷争。一般民间借贷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如果是有息借款,根据法律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央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3、借款期限
借贷双方可以约定还款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期满之日起2年。出借人应当在还款期至后2年内及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以防止因为诉讼时效已满而丧失胜诉权。生活中常见情况是出借方进行过多次口头催促还款,但由于没有保留书面证据,一旦面临诉讼时在时效上就存在重大的举证风险。其实有一个办法可以轻而易举解决这个问题,即新桃换旧符,如果在催促还款时借款人暂时无力清偿借款,可以在诉讼时效将要届满前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条,以新借条换取旧借条,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时效届满问题。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但要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
4、提供担保
如果借贷数额巨大,为确保借款资金安全,应当要求借款人出具担保。担保有物保和人保两种方式,物保就是借款人用自己或他人(当然要经过同意)的财产担保(一般为不动产),这样就要办理抵押担保手续,比较麻烦。最好使用人保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亲友在借条上签字作保。担保应
当使用连带保证,保证期间尽量拉长一点,不能短于借款还款期限。一旦发现借款人经济状况恶化,丧失还款能力,应当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担保责任,以防止保证期间届满,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致使担保落空。
5、要求借款人写收条而不是借条
如果借贷者写的是借条 今借某某人民币万元,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归还,借条本身无法证明钱款出借人(债权人)是否已经把钱款实际支付给借款人(债务人)了,借款人是否已经拿到借款了,以后发生纠纷时借贷人有可能会说:我虽然向他借过这笔钱,他也答应借给我了,但是并没有把钱给我,我一直没拿到这笔钱。所以,出借人最好要求借贷人写收条 今收到某某借贷给本人的借款人民币万元,...... ,如此就可以证明出借人已经把借贷人所借款项支付给了借贷人,借贷人已经收到了该笔借款。
✪ 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
一、借条应该怎么写?
除了字迹清淅,纸张完整外,借条本身一定要说明借款原因、出借人的姓名、借款金额、币种,如果是有利息的还要注明利息的计算方式。大额借款需要担保的,还要要求担保人签名盖章,然后经借款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一)欠条写作要注意以下事项:
1、借条是借贷关系的凭据,所以在写借条时不可潦草从事,同时欠条要好好保存,以防丢失。
2、借条务必要字迹清晰,不可涂改。若不得不改动的,则需由改动方在改动处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
3、借条上面的.钱款数字尽量包含大写和小写两种。
4、要注意欠条与借条有所不同,欠条适用范围比借条要广泛,借条约定的事项表明的债权债务关系比欠条要更为清楚、明确。
(二)借条包括哪些内容?
借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借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
借条的正文要写清借给什么人或什么单位多少钱或者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并同时写清楚签订借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二、民间借款写借条应注意什么?
在民间借款纠纷中,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给法院的证据中往往只有一份“借条”,者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具体来说,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写清出借人以及借款人的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亲戚间的称谓或者写成小名甚至外号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另外,借条的内容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二)借款利率一定要写入借条中
很多人误以为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而《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还款期限要在借条中体现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两年内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以上就是关于“借条应该怎么写以及写借条应该注意什么的”解答。在这里要提醒借贷双方注意,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也是出现纠纷时法院判决的依据,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借条的规范书写,如果遇到借条纠纷,可以联系律师进行相关咨询,也可以请律师帮助起草借条,如果必要还可以对借条进行公证等等,这样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 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
一元复始,万家更新,岁月的神笔即将勾画完xx年这一多姿多彩的年轮,时代的航船又将驶向新的一年,回首这一年来的工作,有值得欣慰的一面,也有欠缺的点滴,为了总结经验,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在新的一年有目标、有步骤、有计划的完成各项工作,这里把xx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我科属职能科室,无上交经济可言,但却担负着医院经济管理的使命,管理着医院的经济命脉,为了更好的完成院方与我科鉴定的任期目标责任书,做好财务管理,我科在不相容职务的分工制度基础上,遵循《会计法》,遵照院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去办事,分工明确,使得每个人有章可依并相互制约,取得了可喜成绩。
1、年初有预算
为了使我院在经济任务上有目标,年初我科依据院方的工作安排及几年的数字统计,制定了可行性的预算目标,给医院的经济效益核算工作起到了参谋作用。
2、合理组织收入、杜绝少收、漏收,每月核算时,我科都要对每科的收入进行细致入微的核对工作。使我院的收入做到了颗粒入仓。
3、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每当经济业务发生时,会计、出纳人员都要对报销条据的来源及经手人进行事后监督等。在日常的工作中,我院经常发生着债权债务及经济合同的执行事宜。在这一工作中,我科严格依据《会计法》及经济合同的内容去办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如职工借还款清理、医疗欠费清理等等。
4、加强财务管理,每半年组织并监督各部门对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
5、根据县委、县纪委安排,定期公布政务公开工作。
回顾过去,确实做了点滴工作,但离党的要求,离医院安排还相差甚远。在新的一年里,我科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部制约机制,促使我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 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保持普法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加强和稳步推进依法治理、依法治镇的进程,根据县委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城镇实际情况,制定法律进社区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十九大精神,在全镇各族居民群众中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各族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化法制管理水平,维护城镇社会稳定,促进城镇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立足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族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同民族分裂势力作斗争的.自觉性,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把依法治镇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使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管理轨道,保障和促进城镇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法律进社区工作各项制度,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认真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加强档案的集中化管理。
2、学习内容:民主法制的理论和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论述、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以及宪法和法律法规中与领导工作相关的知识。探索研究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关的法治课题。并以《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法律常识》为基本教材。
四、开展面对面的法制宣传,做到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努力做到每个社区设立一个法制宣传专栏,每个季度上一堂法制课,每个社区配一套法律图书,建立一支法律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要建立健全社区法律服务网络,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把广大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充分整合,使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更加生动活泼。
✪ 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
为营造社区喜庆的节日气氛,让社区的广大居民群众感受到节日的欢乐,感受到社区的温暖,xx社区于春节、元宵节期间开展了一系列为民服务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1月28日上午,xx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领导和党员司机们冒着细雨,带着爱心物品来到xx社区,参加xx社区爱心超市捐赠活动。参加捐赠仪式的还有《生活报》的记者。出席捐赠仪式的'xx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领导为社区生活困难的居民代表发放了爱心物品。
2、为了活跃节日期间的群众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20xx年1月29日上午9点,xx社区围绕“欢乐、稳定、和谐”这一主题,在鼎小区开展春节游园活动,活动内容有猜谜语、抛圈、夹球、套鸭子等,居民群众和小孩都踊跃参加,非常高兴。大约有300多人参加了游园活动。活动现场气氛非常热烈,在现场由xx市书法家现场义务为社区居民群众书写、赠送春联。他们书写的廉政春联受到到了居民群众的称赞及欢迎。
3、新春佳节即将来临,20xx年2月1日至2月5日,xx社区工作人员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居民进行了慰问。社区工作人员带着爱心物品到居民家中,与居民进行亲切的交谈,听取他们对社区工作的意见,了解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并将慰问物品逐一送到他们的手中,慰问活动共发放大米50袋、油50瓶、慰问金近3000元,让xx社区生活困难的居民充分享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xx社区还定于20xx年2月22日元宵节上午9点,在路东三里4号小区开展元宵节为民服务活动。
xx社区通过在春节、元宵节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宣传先进的政策、思想,让社区居民能够过个平安、快乐的春节,进一步营造社区的和谐氛围,融洽了与居民群众的关系,增强了党和政府在居民群众心中的凝聚力、向心力。
✪ 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
一、 主体
1、 合同的相对性:借款纠纷只是个合同纠纷,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当以合同的向对方作为被告,如果代理被告,那么就要确认被告是不是合同的相对方;
2、 借款主体资格: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民间借贷(除企业跟企业之间的外,有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皆为民间借贷,一般认定为有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有如下几种情形:×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的)
3、 关于企业之间的借款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发[1990] 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4、 需要探讨的是:如果存在实际借款的情况,是列为共同当事人参加诉讼呢,还是如何处理?
5、 增列当事人问题:根据省高院处理银行借贷纠纷案件的实施意见,以下案件增列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债务人或保证人的上级主管单位,开办单位或投资人作共同被告:×债务人或担保人经营期满,未进行清算×债务人或担保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吊销、解散后,未进行清算×债务人或担保人虽经营期限未满,但已停止经营活动达一年以上,未办理注销手续,也未进行财产清理(但对债务人,担保人是否停止经营活动,银行负有举证责任。搬离原址或下落不明,不能作为认定停止经营的唯一依据),(当然,如果上级单位主体资格也灭失的话,就不必追加)可判令由其主管单位、开办人或投资人负责清理该法人的财产,以该法人的财产清偿债务,也就是说这部分案件应该单列一个诉讼请求,要求其清算。
6、 是否有其他问题需要探讨?
二、 管辖:
1、 级别管辖(略)
2、 地域管辖:民诉法规定: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略),合同履行地:(2)《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以及合同法六十二条的规定,即"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该点有争议,因为银行有开设帐户的问题,还款时银行是接受给付的一方);(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 选择管辖: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
4、 有否其他问题需要探讨?
三、 时效
1、 普通时效
2、 特殊情况注意:
(1)借款期限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注意借条跟欠条的在起算时效上的区别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研究范Yjf98.Com优质必看:
- 海外租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 旅游注意事项心得体会 | 条据书写的要素是什么 | 走姿礼仪基本要领及注意事项 | 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 | 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但应当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相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该催款通知书内容符合合同法和担保法有关担保合同成立的规定,并经保证人签字认可,能够认定成立新的保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证人按照新保证合同承担责任。
(4)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 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
民间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1、贷款方的责任: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应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的责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加付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政策性贷款的,应当加付利息;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贷款。
民间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生活较为宽裕,资金使用效益被受到重视,民间债权债务关系日趋增多。那么,怎样才能较好的保护民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有序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我们的处理经验是:
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6.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8.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
10.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
民间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 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
一、借款合同的概念特征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
借款合同的特征主要有:
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作为特殊种类物的金钱,因此,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
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种类物作为其标的物的必然结果。
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
4.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二、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6.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8.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
10.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
三、贷款合同的种类
借款合同的特征主要有:
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作为特殊种类物的金钱,因此,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
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种类物作为其标的物的必然结果。
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
4.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 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
一、准确地列明借款合同的当事人
1、借款同时有保证人的,保证人可以是共同被告;
2、行为人以他人名义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为人同时也知道借款人的,可以行为人和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3、“私贷公用”情况下当事人的确定。实践中有些地方出现“私贷公用”的情况,所谓“私借公用”是有的“公”即企业,由于已经有逾期贷款未还等原因而不能贷款,于是便由个人或私营企业以自己名义代为贷款,所贷款项由企业使用。这就是所谓“私贷公用”。私贷公用以合同法的规定,应该属于委托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为原告没有异议。如何列被告,应考虑以下情况:
(1)出借人不知道贷款人是企业,贷款后贷款人也未披露企业用款情况,企业也未主动介入还款事宜的,应以借款人为被告;
(2)贷款后借款人披露了实际用款人,出借人选择借款人为相对人主张权利,仍然应列借款人为被告;
(3)在上述情况下,如果出借人选择用款人为被告,可以用款企业为被告。如出借人坚持以借款和用款人为共同被告,法院也应允许,因为出借人有形式上的诉权。
4、借款单位或者担保单位发生了变化,如合并、分立、改制、破产等,原告起诉谁,包括与该企业有关系的单位如上级主管部门或母公司,即列为被告。
二、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
借款合同的效力直接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受到保护。因此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时,应该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
1、进行非法活动的借款合同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三)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最高院1991年7月2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货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借贷意见》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比如有的企业见炒股或者买卖烟草赚钱,便买通金融机构某些承办人编造假的贷款理由如扩大再生产、购买原材料等签订借款合同贷出款项,这种违反政策和法律的借款合同无效。
2、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一)规定“一方以欺许、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借贷意见》第10条规定“一方以欺许、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但是,由于《合同法》限制了无效合同的范围。仅规定了欺诈、胁迫形成的合同当其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认定为无效合同。而对此种情况规定了当事人有权申请撤销和变更。所以在掌握是否无效时应该与原来的认定有区别。不能把可以撤销和变更的合同当无效认定,否则会在适用法律上出现错误。
3、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合同法》之所以在规定两大类借款合同纠纷中没有将企业间的借贷纳入,其主要原因是该种借货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是我国法律所认可的合法合同。因为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特有的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只有金融机构有权经营借贷业务,如果任何企业都可以经营金融业务从事借贷我国的金融秩序就乱了,那就不需要金融机构的存在了。(目前,司法实践中企业间的借贷合同不是一概认定无效,须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认定)
4、不具备借贷主体资格的金融机构从事借贷业务的借款合同无效。在金融机构内部也有明确的分工,可以从事借贷业务的是其中的一部分机构。其他内设机构和下属部门只有一些行政事务或吸收存款的业务,绝对没有对外进行借贷的业务。这些部门如果因为手中掌握一些资金,为了得到利息,而进行借贷,其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三、认真审查担保的效力
在大多数借款合同中,都有担保的存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能保证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收回。但在实践中,有的是业务不熟,有的是人情作怪,有的是行政命令,往往出现担保无效的情况。担保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类: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保证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规定》18项“法人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由法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保证规定》第19项“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法解》第五条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在对外担保问题上我国法律和法规有严格的限制。《担保法解释》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一)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文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保证规定》第20项”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正确审查债权行使时间
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时间,就是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时间。一般来说这个问题比较简单,也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由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时间。约定的履行债务的时间到了,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而做为债务人也就可以向债权人履行偿还义务了。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后行使权利,就是合法。如果未届履行期限则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不能行使权利。但是如果是约定分期偿还借款,则可以在每一期还款时间届至时行使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提前行使权利。一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在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明显下降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对此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规定的也比较细致。第二种情况是在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申报债权,也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这是因为,债务人破产,说明其已经不能履行到期债务,到期债务尚不能履行,未到债务当然也不能履行。所以此时此种债务应该视为到期债务。
-
研究范小编为您推荐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专题,欢迎访问:条据书写的注意事项
